关于推荐福建同越管件有限公司李贵林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公示
根据《中共建宁县委人才办关于印发〈建宁县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委人才办〔2022〕3号)文件精神,我局收到福建同越管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部负责人)李贵林申请入住建宁县人才公寓相关材料。
李贵林,福建省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人,为我县企业福建同越管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魏彩平等156人为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的通知>》(明委人才办〔2023〕6号)文件认定为D类人才。福建同越管件有限公司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县重点企业。
经我局初审李贵林符合入住申报条件,劳动合同、个税缴纳记录、养老缴纳记录、个人无房及未租住公房的承诺书齐全,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相关人员在城区无私有住房证明,在我县福建同越管件有限公司就业情况真实。
现就此情况进行推荐前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6月1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598-3982786。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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