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用好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的通知》的公示
各有关企业:
按照市商务局工作要求,现把《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用好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的通知》(明商务综〔2025〕10号)文件予以公示,望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组织人员申报。
附件: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用好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的通知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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