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5年6月17日)
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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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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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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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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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建农(渔)罚〔2025〕4号 |
林启龙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棘胸蛙)案 |
林启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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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林启龙于2025年5月15日晚于建宁县均口镇黄岭村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棘胸蛙)42只,被保护区和均口派出所联合检查行动中当场查获,后移交我局进一步查处。 违反《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5)项规定。 一、没收现场查获的棘胸蛙(42只)6公斤。 二、对当事人林启龙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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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现场查获的棘胸蛙(42只)已放归。 2.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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