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补助资金(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奖励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06-10 11:59 来源:建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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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财政所:

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逐步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水平,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88号)文件精神和上报的2024年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统计情况及村干基本报酬达标情况,下达2025年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奖励资金120万元。经研究,现下达你乡(镇)2025年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奖励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表),支出列“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此款作为上下级结算,政府经济科目“50101”,部门经济科目“301”。

请各乡(镇)认真做好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工作,把村干部基本报酬奖励资金及时足额用于在任村干部,不得挪作他用。乡(镇)财政应足部增加对村干部报酬补助,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主要保障责任。各乡(镇)应严格按照(建委组综〔2023〕5号)要求,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标准及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主干的基本报酬不低于我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肩挑”人员、副职和其他村“两委”成员的基本报酬分别按不低于该标准的120%、80%、60%予以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以“一卡通”方式按月足额发放到人。

附件:2025年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补助资金(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奖励资金)明细表

 

2025年6月10号

建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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