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新招教师体检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建宁县2025年免笔试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公告》建教〔2025〕4号、《关于建宁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告》建教〔2025〕56号、《建宁县面向2025届建宁籍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通告》建教〔2025〕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建宁县202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体检有关体检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7月30日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25年建宁县新招教师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早上7:30准时在建宁县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背包、挎包和手机、电子手环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体检报到时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抽完血、做完B超后方能进食)。
3、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相片1张以及水笔一支。考生领到《体检表》后,请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满有关信息,贴好照片。
4、体检谢绝考生亲属陪同,要服从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向体检医生打探体检结果。违规者,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凡在体检中委托他人代检、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与医务人员协同作弊,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医院规定的标准按实收取。
6、下列项目体检异常的,安排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这些项目的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其中,心率、视力、听力、血压不合格者,安排下午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不合格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县教育局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考生应在体检前与县教育局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9、 考生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体检站工作人员验收,经带队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医院。
附件:建宁县202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体检人员名单
建宁县教育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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