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福建奥晟科技有限公司张文选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公示
根据《中共建宁县委人才办关于印发〈建宁县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委人才办〔2022〕3号)文件要求,我局收到福建奥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选申请入住建宁县人才公寓相关材料。
张文选,为我县福建奥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经《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认王栋等383人为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的通知>》(明委人才办〔2024〕19号)文件认定为D类人才。福建奥晟科技有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县重点企业。
经我局初审张文选符合入住申报条件,劳动合同、个税缴纳记录、养老缴纳记录、个人无房及未租住公房的承诺书齐全,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相关人员在城区无私有住房证明,在我县福建奥晟科技有限公司就业情况真实。
现就此情况进行推荐前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8月13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598-3982786。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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