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18 10:47 来源: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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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汇交工作的通知》(闽科监函〔2025〕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汇交工作,根据科技部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将对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核实上报。

  加强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建设是严惩学术不端行为、营造良好科研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再次提醒涉及科研活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自觉做好科研诚信工作,并主动向建宁县科技管理部门报备。

  对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不报备或报备不及时,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的,省科技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存在管理失职的单位进行处理。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汇交工作的通知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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