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建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初步设计(重新招标)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SAZH【2025】009
致:被邀请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建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初步设计(重新招标),项目业主为建宁县交通运输局,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明市建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初步设计(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河东村、城关村、水南村、大源村,溪口镇溪口村,里心镇里心村,溪源乡蒋坊村、上坪村,黄埠乡黄埠村,均口镇均口村,黄坊乡武调村,客坊乡客坊村,伊家乡伊家村;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停车棚1350.8平方米,利用建宁物流园生态公共停车场停车棚屋顶面积1170.7平方米安装分布式光伏组件453块,总装机规模0.27MW,项目投产后预计全年发电量30.3万千瓦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利用建宁黄埠乡黄埠村加油站边上停车场停车棚屋顶面积180.1平方米安装分布式光伏组件70块,总装机规模0.05MW,项目投产后预计全年发电量4.7万千瓦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购置组串式逆变器、升压变压器、储能电池及微网控制器等设备;新建177个标准充电桩;并配套建设供配电、消防、标识牌等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初步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
2.5投资总额:人民币310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620.7万元;2.6工程设计费:23.56万元;
2.7服务周期要求:20日历日。
2.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设计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主导专业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
3.5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是收到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4日(周六、周日照常上班),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现场提交,装入密封袋,盖上公章并注明“三明市建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初步设计(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公示期满合同签订后无息退回。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3层307;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jjn.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5605030900
招标代理单位: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3层307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598-3983269,1880600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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