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塑胶操场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一、项目内容概况
1.项目单位:建宁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2.项目地点:建宁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3.建宁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塑胶操场项目方案及询价采购合同包相关内容如下:
(1)最高限价:275220元(价格包含所有税费,运输,施工,旧场地塑胶面层铲除清运等一切费用)。
(2)技术要求。
名称:EPDM塑胶面层;
材料材质:环保EPDM三元乙丙橡胶;
厚度:13mm;
面积:1251平方米,包含旧场地塑胶面层铲除清运。
二、应征单位应符合的主要条件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誉良好,近两年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征集方案成果要求
1.按要求提供方案内容含主要材料的价格、参考品牌、主要技术参数、工程进度安排和质保及售后服务等;
2.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其他现行标准要求。
3.提供方案格式及要求:
①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单独胶装装订成册;
②正本与副本分开密封(正本和副本外包封装处需盖公章);
③正本封面须体现应征单位名称(盖章),副本全本不得出现应征单位名称及任何应征单位相关信息;
④电子文档一份(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电子文档须体现应征单位名称以作备份,文本为DOC格式,与正本封装一起)。
4.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时间为准);
②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③方案征集稿副本中有应征单位名称,或体现应征单位相关信息的(品牌厂家和售后服务等信息可体现);
④应征方案价格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四、其他事项
1.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经递交,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一经递交的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征集人所有,且征集人有权无偿对方案等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应征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项目设计,并承担设计方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4.应征单位提供的方案等为自行设计的成果,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对征集人造成损失,应征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参与本项目征集最优方案的应征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后续投标活动。
6.所有应征单位自设计方案等提交之日起,即为自愿接受本征集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7.征集人对本次征集活动的规则和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征集人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五、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交,须加盖单位公章)
1.公司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
六、征集项目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址: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现场勘查:征集人于2025年10月24日上午统一组织现场勘查,有意向参与的应征单位必须于24日上午9:00前到达建宁县第二实验幼儿园现场勘察项目地点签到,未勘查现场的应征人视同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自愿承担未踏勘现场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并对所编制的应征文件负责。
4.现场勘察联系人:余老师,135****5853。
5.应征人进行现场勘查时应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现场踏勘联系函。
七、征集项目方案递交注意事项
1.本征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方案应征报名截止时间前应征人通过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或联系电话进行报名。
2.方案等成果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上午12:00前,各应征人将设计方案成果送达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方案不予接收。
3.征集方案接收地址: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三路丁香新村7栋5楼(明人餐馆楼上))
征集人:建宁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方案评审组织机构: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钟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598-8279598;132****9917。
建宁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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