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确定实施主体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4〕112号)文件精神,2025年3月我局下发了《关于申报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建农〔2025〕20号),支持对象为种植水稻(不含制种)相对集中连片1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各乡镇组织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申报,对拟确定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公示如下:
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确定了申报实施主体为建宁县溪口镇勤建农机专业合作社。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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