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均口镇修竹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库建设项目的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福建森灿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弘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恒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宏瑞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鸿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启森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中闽昇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久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领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启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时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佰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星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逸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楚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濉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垒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时代巨新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捷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楚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金饶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鼎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齐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欣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康晖翔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善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宁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闽建鼎晟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创傲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升巨满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鼎基晟合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祺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创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鸿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恺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顺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路应承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宸福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融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欣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云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伊家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乐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盛德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壤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瑞通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毅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泰闽建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何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九州众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新颖辉建筑有限公司、三明水工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启恒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汇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国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绥隆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磊顺建工有限公司、福建瑞振阳建筑有限公司、福建云海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招财进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黄坊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路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均口镇修竹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库建设项目 已由 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文件 以 建农管复〔2025〕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31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均口镇修竹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库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00512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月27日至2025年 12 月 03 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14时30 至 17时30分,建宁县濉溪镇电商大厦7楼706室,联系人:黄女士,电话:18020827682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建宁县建筑业企业投标保证金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办(2017)164号文件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09 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以上媒介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宁县均口镇莲花街1号, 邮编:354500
电子邮箱:/
电话:19105080869,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宁县濉溪镇电商大厦 邮编:3545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20827682,传真:/
电 话: 黄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联系电话:0598-79753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797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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