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九轮(第二批次)常规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截至11月26日,十三届县委第九轮(第二批)巡察完成进驻工作。其中,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四组巡察县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时间30天左右;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局), 巡察时间20天左右。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各股(科)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巡察内容相关的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或被巡察单位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及“码上巡”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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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 |
巡察对象 |
巡察组负责人 |
专门举报电话 |
“码上巡”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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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县级交叉 巡察四组 |
县纪委监委机关 |
组 长:何利华 副组长:廖元兴 |
0598-3960663 (8: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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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 |
县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局) |
组 长:朱荣贵 副组长:刘方万 |
0598-3960653 (8: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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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举报信箱 |
建宁县1009号邮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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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地址 |
建宁县荷花酒店三楼、县委巡察集中办公驻地(建宁县黄舟坊东路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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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建宁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398633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3961032)。
中共建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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