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项目(第三批)拟补助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12-17 08:55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 | |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和《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建农计〔2024〕12号)文件精神,确定了基础设施改善、提质强能整县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我局组织了专家验收,除第一批已拨付补助9个、第二批已拨付18个,此次为第三批合计完成项目14个,其中家庭农场项目10个、合作社项目4个,拟补助170万元(具体建设情况如附表)。现将拟补助项目经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98-3955833(建宁县经管站)、0598-3982351(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