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剩余石料(机制砂用)拍卖出让(第三次)交易结果公示

日期:2026-01-13 16:35 来源: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 | | |

建自然资告字〔2026〕1号

根据有关要求,现对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剩余石料(机制砂用)拍卖出让(第三次)结果公示如下:

一、标的概况

名称

数量

类型

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剩余石料(机制砂用)(以下简称石料)

338.14万 m3(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29日产生的剩余砂石临时存放在该矿山1号排土场,数量为7.1778万m3

石料符合普通建设用Ⅲ类机制砂标准。

1.合同期限:约14年(中标合同签订日起至2040年2月20日,若矿山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开采完2024年发证核定储量且矿山取得延续许可继续开采,可顺延至矿山2024年发证核定的储量开采结束);

2.出让方: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3.交货地点: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山;截止2025年5月29日产生的临时存放在该矿山1号排土场的剩余砂石,数量为7.1778万m3,应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完并做好复绿工作。

4.产品规格质量及应用范围:根据采矿产出,无具体规格;质量及应用范围详见《福建省建宁县半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剩余石料(机制砂用)资源量地质评估报告》。

二、出让方式,成交时间、地点及成交价格

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拍卖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时

成交地点: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交价格(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万元整(¥:1550万元)

三、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名称:福建省富强石材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富强石材工业园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0日

五、有偿化处置费用缴纳时间、方式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与建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石料出让合同》,同时一次性缴清竞得价款的40%(第一期)石料有偿化处置费用;第二期在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日后一年内支付竞得价款的20%;第三期在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日后二年内支付竞得价款的20%;第四期在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日后三年内支付竞得价款的20%;若未按规定时间内支付竞得价款,竞得人应按迟延缴交竞得价款以0.2%/日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六、异议申请方式及途径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向建宁县自然资源局、福建立辉拍卖有限公司反映。反映情况须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的信件及电话不予受理(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建宁县濉溪镇莲南路56号  0598-3982914 

福建立辉拍卖有限公司

宁化县体育中心1幢210室  0598-6828286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福建立辉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