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九味”建莲子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公开遴选的公告
因企业自身资金困难等原因,“福九味”建莲子产业集群(续建)项目中有1个子项目自愿终止实施(项目补助资金370万元),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决定重新遴选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应符合《建宁县2025年“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要求,原则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应大于50万元,申请补助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3.8,项目建设内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资金使用方向:重点为涉莲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包括厂房建设、设备购置、产品包装、品牌培育推广、配套设施设备建设等。
三、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涉莲企业和经营主体填写《福建省“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表》(附件),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县“福九味”建莲子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jngreenfood@163.com。联系人:廖仁瑜(莲科所,18905980163),赖妤婷(产业股,18020826110)。
附件:福建省“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表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5日
福建省“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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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县 (市、区) |
项目名称 |
建设主体类型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万元) |
联农带农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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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 |
其他资金用于 |
合计 |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
地方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任务目标(如吸纳农民就业人数、订单收购金额、收益分红金额等) |
具体做法(如订单收购、股份合作、联合经营、社会化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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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 |
民营企业(企业名称) |
如:购置鲜莲加工休闲食品设备1套等。 |
如:1.建设改造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车间600平方米等。 |
吸纳农民就业人数XX人、订单收购建莲金额XXX万元等。 |
订单收购、股份合作、等 |
已完成规划设计和部分加工厂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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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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