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相关惠民优待政策
无偿献血者用血减免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二、《福建省献血条例》第十八条:
献血者累计献血量未达到八百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达到八百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就医的,可以免费使用血液,总量以献血者所献血液总量为限。
献血量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的献血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就医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免费使用血液。
捐献造血干细胞者,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就医的,可以按照总量八百毫升免费使用血液。
无偿献血者优待政策
一、优待对象
捐献造血干细胞类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以下简称优待对象)。
在三明市申报并获得国家卫生健康等部门授予的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金奖、银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
二、优待内容
★ 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对象在三明交运APP上申领电子公交卡,可免费乘坐三明市各区县公交(除永安市),仅限一元一票制公交线路;永安市优待对象可在永安市公交公司办理献血荣誉卡,免费乘坐永安市公交,仅限一元一票制公交线路;其余城乡公交及同城化公交线路不纳入免费乘坐公交范围。
★ 免门票游览景区。优待对象凭纸质(或电子)荣誉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可免门票游览三明市辖区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自愿参与优待政策的A级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免费参观政府投资建立的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 免费健康体检。优待对象凭纸质(或电子)荣誉证书和居民身份证每年免费享受一次由居住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免费检查项目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重点人群健康体检项目。
★ 医疗和用血优待。优待对象凭纸质(或电子)荣誉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享受公立医疗机构设立的绿色通道和提供的优先服务。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同等条件下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临床用血。
★ 机场优待服务。上述优待对象及当年度无偿献血者出示纸质(或电子)荣誉证书或献血记录可享受三明机场优先安检通道、优先值机办理和优先登机服务。
建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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