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高峰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高峰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6]G0600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926089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高峰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9260895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9260895*1.5%=28.8913万元计取,最终按经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结算审核金额为基数计取。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等级为 /级。
3.8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8.1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7日至2026年 0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宁县大富豪家具4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前述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及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jjn.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1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650944966,传真:/
联系人: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大富豪家具城4楼,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59196281,传真:/
联系人: 熊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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