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城发贸易有限公司关于二次供水泵房设备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二次供水泵房设备询比采购(项目编号:SAZH【2026】023),采购单位为建宁县城发贸易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具有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均可报名参加。(询比采购以下简称“采购”,询比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二次供水泵房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服务,具体包括:(1)原有老旧设备拆除、清运及场地清理;(2)施工期间全程不间断临时供水保障服务(含临时供水设施搭建、运行维护、应急保障及拆除恢复);(3)新设备(含配套电气控制、管路阀门)供货、就位安装、电气线路及控制管线敷设连接、系统调试、试运行;(4)为完成本项目功能所需的所有配套服务、安全措施及验收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金额(含税):8820886元
1.3项目性质:货物类
1.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交付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所发送的订单后22日内提供订单所需设备及附件,具体以届时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署合同约定为准。
1.6交付条件: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中标人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通水试运行全部流程,且经采购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8820886元,高于该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二、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是所投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若是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二次供水(成套)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和该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持有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颁发的,与所投成套设备同型号、对应品类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2 结算发票要求: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3 信用要求: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及方式
3.1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4日(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均可参与,项目报名或获取询比文件所需材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并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发送至电子邮箱jnsazh@126.com,同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项目经理,采购文件将在报名审核通过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潜在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报名邮箱。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
3.2本项目只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时00分;递交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3层307。
3.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如果发现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3.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6月1日9时00分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发布在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zygcg.com。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建宁县城发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0598-3966111
代理机构: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3层307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065885653,0598-3983289
邮箱:jnsazh@126.com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的媒介包括: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7.1若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到达开标地址,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逾期到达或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开标会议。
7.2本次投标结果对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方有效。
采购单位:建宁县城发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附1: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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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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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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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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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3505016480070000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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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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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转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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