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kV黄政Ⅱ回等24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有关规定,由国网建宁县供电公司申报的关于10kV黄政Ⅱ回等24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经我委审核,拟同意10kV黄政Ⅱ回等24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现公示如下,如有异意,请于2026年6月12日内向建宁县电力执法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598-8926780。
附件:关于10kV黄政Ⅱ回等24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资料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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