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补助2025年度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经费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文件精神和《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建农计〔2025〕29号)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拟对验收审核合格的22个实施主体拟进行项目补助(具体建设项目明细如附表),合计补助资金260.643万元。现将拟补助项目经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3日,监督电话:0598-3955833(建宁县经管站)、0598-3982351(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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