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陈兴文、李佳瑶等2人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公示
根据中共建宁县委人才办关于印发《建宁县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委人才办〔2022〕3号)文件要求,我乡收到三明浪添包装有限公司陈兴文、李佳瑶等2人申请入住建宁县人才公寓相关材料。经我乡初审陈兴文、李佳瑶等2人申报材料齐全,劳动合同,个税缴纳记录,养老缴纳记录,个人无房及未租住公房的承诺书齐全,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相关人员在城区无私有住房证明,在三明浪添包装有限公司就业情况真实。
现就此情况进行推荐前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一7月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建宁县黄坊人民政府0598-3212046。
建宁县黄坊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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