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7月新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对象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5〕2号),对象在新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申请补助审核通过的,补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并于审核通过次月开始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现将2026年7月新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对象1人(2026年5月26日入住),拟按照补差方式5月(6天)拨付集中照护资金160元,6月起每月新增拨付集中照护资金2250元的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如对拟补助对象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县民政和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0598-3987302。
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7日
| 建宁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公示人员汇总表(2026.7) | ||||||||
| 序号 | 乡镇 |
申请人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入住机构 | 行政给付金额 | 扣除行政给付后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 1 | 濉溪镇 | 吴渊志 | 男 | 62 | 建宁县荷花康养中心 | 830 | 4660 | 5月26日入住,5月(6天)的补助金额是160元,6月份是2250元,7月份是2250元,共计4660元。6月起每月新增拨付集中照护资金2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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