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日期:2026-07-20 09:10 来源:本网
| | |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建农(农药)罚〔2026〕5号

建宁县均口镇修竹良生农资店经营劣质农药案

李良生

92350430MA31

WN8NXA

李良生

当事人经营的35%氟环·嘧菌酯悬浮剂农药,生产日期(批号):YQ2638 2024041507,该种农药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保质期为二年,已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属经营劣质农药。

种类:罚款;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主动履行;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没)款或者通过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扫描二维码缴纳罚款。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6日

行政处罚

决定书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2

建农(农废)罚〔2026〕4号

聂德平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案

聂德平

身份证:35*************015

聂德平

当事人将①10%阿维·高氯水乳剂农药;②48%噻虫胺悬浮剂农药;③430克/升戊唑醇悬浮剂农药;④40%戊唑·嘧菌酯悬浮剂农药;⑤10%苯醚甲环唑悬浮剂农药;⑥450克/升咪鲜胺水乳剂农药;⑦10%联苯·噻虫胺悬浮剂农药等等农药包装袋废弃物堆放、丢弃在果山,属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

种类:罚款;依据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主动履行;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没)款或者通过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扫描二维码缴纳罚款。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