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拟对徐桂莲、何桃龙坐落于建宁县溪口镇和平村3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土地面积120m²,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现将拟确权的结果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2026年 8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建宁县濉溪镇建莲南路56号)。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属有效,我局将按法定程序准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宗地图
公告单位: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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