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福建先洋建设有限公司等259户企业(名单附后):
经核查,你单位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予以公告。
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经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等法律法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8‑3955030。
附件:福建先洋建设有限公司等259户企业名单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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