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2026年上半年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情况公示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支持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规〔2026〕3 号)要求,经机构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现将建宁县2026 年上半年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
一、补助对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含公办普惠托育机构、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机构名称、补助人数、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二、公示日期
公示期自2026 年 8 月21日至 2026 年 8 月 26日(共 5 个工作日)。如发现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请在公示期内举报。
举报电话:0598-3980340。
附件:建宁县2026年上半年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拟补助名单。
建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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