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通公路养护领域专项巡察公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6年8月24日开始,开展普通公路养护领域专项巡察, 巡察时间20天左右。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在普通公路养护领域责任落实、计划决策、项目报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养护工程实施、资金分配(拨付)、监管验收、日常管护等工作中,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及“码上巡”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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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 |
巡察对象 |
巡察组负责人 |
专门举报电话 |
“码上巡”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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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专项巡察组 |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
组 长:付胜和 副组长:邱拥才 罗 威 |
0598-3960683 (8: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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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举报信箱 |
建宁县1009号邮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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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地址 |
县委巡察集中办公驻地(建宁县黄舟坊东路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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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建宁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398633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396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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