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施工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溪口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施工监理);
2.2.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溪口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施工监理)合同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阶段、各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部过程的监理工作。
2.3建设地点:建宁县溪口镇杨林村。
2.4.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2.5.工程建设规模:溪口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施工监理),工程总投资约230万元。
2.6.标段划分:/;
2.7.本工程监理取费:按结算审核价的1.5%计取;
2.8.工期要求 监理服务期限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9.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含缺陷责任期)。
2.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1.企业资质整改期间不得参与投标;
3.2.经年检合格有效并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的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6.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 17 日至 2026年09月 23 日,每天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宁县万家财富18-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个标段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投标人报名序号即为投标人代表球号,不再另行抽取投标人代表球号。若投标人少于 3 家时,则重新招标。
5.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顺序为:将候选人的对应号码球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代表从所有投标代表球中随机抽取三个球,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3.中标人公示期间,若中标候选人被投诉并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则依次顺序类推中标候选人。
6.备注
6.1其他施工监理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监理人按照施工监理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监理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6.2本项目的监理费进度款支付以同业主签订的合同为准。
6.3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需缴纳招标代理费叁仟元整(¥3000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一次性付清。
7.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 2026 年09月 24 日下午5时30分;
7.2.开标地点: 建宁县溪口镇人大会议室
7.3.本项目开标时,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签到的截止时间前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未到达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抽球资格。
7.4.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fjjn.gov.cn/zwgk/) 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以上媒介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溪口镇东坑口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18250598230
招标代理单位: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建宁县万家财富18-1室
联系人: 小熊
电 话:18020847218
监督单位:建宁县溪口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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