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高速公路(建宁段)林木采伐规划报批及二期古遗址抢救性考古发掘用地报批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建宁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潮南高速公路(建宁段)林木采伐规划报批及二期古遗址抢救性考古发掘用地报批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潮南高速公路(建宁段)林木采伐规划报批及二期古遗址抢救性考古发掘用地报批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SAZH【2026】044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9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9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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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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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木伐区调查设计、林木采伐许可证 |
约230 |
宗 |
560 |
129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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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古遗址抢救性考古发掘报批 |
2 |
宗 |
10000 |
20000 |
注:本项目所列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人现场确认的实际完成数量为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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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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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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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需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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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持投标邀请函到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3层307)登记报名。
6.2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3层307。
8.谈判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3层307。
9.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建宁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下坊街35号
邮编:354500
联系人:揭先生
联系电话:17706988066
11.代理机构: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3层307
邮编:354500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18065885653,0598-398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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