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实验中学学术报告厅功能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安装方案及询价公开征集公告

日期:2026-09-21 11:38 来源:建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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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宁县实验中学学术报告厅功能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近期准备采购一批学术报告厅功能提升设施设备,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方案。本次应征的方案必须满足《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配备要求,同时还需满足安全、环保、节能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欢迎合格的应征单位报送项目设计方案等,征集人择优选取最佳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概况

  1.项目单位:建宁县实验中学

  2.项目地点: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青源巷1号

  3.建宁县实验中学学术报告厅功能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安装方案及询价采购合同包相关内容如下:

  (1)最高限价942170

  (2)配置清单(详见附件,征集人提供的配置清单仅供参考)

  二、应征单位应符合的资格要求一份,独胶装装订成册提交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

  2.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3.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本次征集活动(须提供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如为单位负责人参与,无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授权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注:本次方案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征集方案成果要求

  1.方案等成果的内容。所有方案文件等资料均应符合《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闽教规〔2022〕2号)要求,以及现行的规范及标准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施设备的价格;

  (2)设施设备的参考品牌;

  3设施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4设施设备进度安排;

  (5设施设备质保及售后服务。

  2.方案等的成果及评审要求:

  (1)按要求提供方案内容含设施设备的价格(20分)、参考品牌(10分)、主要技术参数(50分)、进度安排(10分)、质保及售后服务(10分)。

  (2)提供方案格式及要求:

  正本一份,副本份,单独胶装装订成册;

  正本与副本分开密封(正本和副本外包封装处需盖公章);

  正本封面须体现应征单位名称(盖章),副本封面只能体现项目名称,副本全本不得出现应征单位名称及任何应征单位相关信息;

  电子文档一份(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电子文档须体现应征单位名称以作备份,文本为DOC格式,与正本封装一起)。

  (3)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时间为准);

  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方案征集稿副本中有应征单位名称,或体现应征单位相关信息的(品牌厂家和售后服务等信息可体现);

  应征方案价格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⑥方案中所提供的主要产品须为市场成熟品牌,产品技术先进、市场保有量大、售后体系完善,能够充分适配项目实际使用需求;

  ⑦应征单位递交的应征方案未能符合《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闽教规〔2022〕2号)要求。

  四、其他事项

  1.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经递交,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一经递交的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征集人所有,且征集人有权无偿对方案等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应征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项目设计,并承担设计方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4.应征单位提供的方案等为自行设计的成果,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对征集人造成损失,应征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参与本项目征集最优方案的应征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后续投标活动。

  6.所有应征单位自设计方案等提交之日起,即为自愿接受本征集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7.征集人对本次征集活动的规则和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征集人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五、现场勘查

  征集人于2026年09月30日上午统一组织现场勘查,有意向参与的应征单位可于2026年09月3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到达建宁县实验中学大门签到,未勘查现场的应征单位视同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自愿承担未踏勘现场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并对所编制的应征文件负责。现场勘查联系人:张老师(总务处)13960594810应征单位进行现场勘查时应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征集项目方案递交注意事项

  1.方案等成果递交截止时间:202610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各应征单位将方案成果送达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方案不予接收。

  2.征集方案接收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 

  3.联系方式:

  征集人:建宁县实验中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3960594810 

  方案评审组织机构: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池新胜、邓金珠、裴闽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598-8255869

  电子信箱:35672475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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