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化耕地治理项目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8号)
2.补助对象: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为主,带动小农户参与;采取整村、整乡(镇)推进
3.补助内容: (1)基础性工作补助。对项目实施开展方案编制、跟踪服务、取土化验、样板田建设、技术推广服务、现场观摩、标识牌制作、技术手册、专家咨询、效果评估及其他项目相关支出等给予补助。(2)物化补助。采用政府采购统一招投标的方式,对项目区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所需的生石灰、熟石灰、石灰石、白云石等农用石灰质物质,土壤调理剂、牡蛎壳粉、氧化镁、农用氢氧化镁、钙镁磷肥、绿肥种子、商品有机肥、粪肥、堆沤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剂等进行补助。(3)政府购买服务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技术力量有保证的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价等,包括取土、化验、试验、农户调查等工作。
4.补助标准: 物化补助每亩补助不高于125元。
5.申报程序: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的品种与数量,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采购酸化改良产品,免费发放给补贴对象,并监督其施用到田。项目实施区,项目区农户、适度规模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应积极参与酸化耕地治理。
咨询电话: 0598-3987794(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 0598-3982351(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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