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宁县第三实验小学学生分流并原址改建为完全中学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11-05 23: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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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优化我县基础教育布局结构,破解我县普通高中学位总量不足、一校独办、就学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切实满足县域逐年增长的初中毕业生升学需求,补齐高中教育发展短板,提升县域高中教育办学承载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城镇化人口发展趋势,经前期调研论证,我县拟实施第三实验小学撤并分流、原址改建为公办完全中学,学校名称暂定为建宁县第二中学。为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一、基本现状 目前,全市其它县(市、区)基本都有两所以上普通高中,但我县仅有1所普通高中,随着普高招生比例的增加,建宁一中办学容量已接近饱和,无法满足县域内中考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的需求,大量学生面临普高就学压力,群众对新增普通高中学位诉求强烈。 本次拟改造的第三实验小学,为我县公办义务教育小学,办学地址为建宁县溪口镇溪口街100号,校舍场地条件良好,具备改扩建为完全中学的基础条件。 二、调整实施必要性 破解学位紧缺难题:我县长期仅有一所普通高中,学位资源稀缺,中考升学压力大,我县普高就读高峰预计2029年达峰,新增一所完全中学,可有效扩充普高办学容量,大幅提升县域普高办学承载力。 盘活存量教育资源:通过现有小学原址改造升级,充分盘活现有土地、校舍资源,节约建设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快速补齐高中教育短板。 优化全县教育布局:是落实福建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梯次办学布局,促进全县基础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切实回应群众“上好学、有学上”的民生期盼。 保障教育平稳有序:本次调整对小学生实行统一统筹分流,妥善安置就学,最大程度降低布局调整对学生就学的影响,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三、拟调整主要内容 (一)第三实验小学撤并及学生分流。 2027年8月计划将三实小二至六年级学生约335人进行分流,同时撤销第三实验小学办学建制,停止小学阶段招生,对现有在校学生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平稳过渡、保障就学原则,全部统筹分流至城区办学条件相对优质的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城关小学和闽江源小学,按标准班额核算空余学位,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空余学位数大于申请人数可全部接收,空余学位数小于申请人数采取摇号方式确定转入学校。确保每位学生学位有保障、就读不中断、教育不降级。 (二)第三实验小学原址改建为完全中学。 利用原第三实验小学全部校园场地、校舍资源,按照完全中学办学规范进行整体提质改造、功能升级和校舍改建,优化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实验室、功能室、食堂、运动场、附属配套设施,改造后设立为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 (三)新设完全中学办学规划。 办学资质:新设立的建宁县第二中学办学资质为公办的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和初中)。 办学规模:规划教学班约20个,在校学生约1000人,2027年8月开始招生,分三年招生。 办学功能:承担县域普通高中招生办学任务,分流原有唯一普通高中办学压力,大幅增加县域普高学位供给,完善我县基础教育办学体系。 (四)新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7年8月,全县普通高中招生人数按市下达指标数,建宁一中、建宁二中招生比例按我县2027年普通高中招生总数7:3进行招生。 四、征求意见范围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小学撤销建制、学生分流安置方案、校园改建方案、新增完全中学办学规划、教育布局优化、周边配套影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期限 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21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渠道实名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沟通答复)。 反馈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曾老师 0598-3982556 电子邮箱:13860532216@163.com。 书面邮寄:建宁县教育局规建股,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花园南路2号,邮编:354500(信封标注:教育布局调整意见)。 七、其他说明 本次公示为前期工作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学校撤并分流、改建办学方案以官方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我局将对收集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认真研究,作为该事宜优化完善和推进实施的重要依据。 特此公告。
建宁县教育局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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