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安全常识

日期:2022-01-12 18:23 来源:建宁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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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购买家用电器时,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比较一下产品的额定电压是否和家庭所在地的供电电压相符。

  家用电器不要安置在潮湿、有热源,或易燃物、灰尘多的地方。

  如遇电器失火,断电之前千万不要用水去扑救。

  家用电器在运行过程中,不得用湿手接触开关或其金属外壳,更不能触及电器元件。

  在使用电吹风、电熨斗等电器时,不要将电线绕在手上或小臂上。

  使用电热器具,须有过热保护装置。如有异常气味和噪声,应立即切断电源。

  要经常检查功率较大的电热器具的电源引线、插头、插座,发现老化或损坏要及时更换。

  电源引线或供电线路如有裸露处,要用电工胶布包好。

  闲置的家用电器不可长时间不通电,这样易使电器内部受潮发霉。

  要求用三脚插头和三孔插座引入电源线的家用电器,不要用对称的双脚插头和两孔插座来代替。

  电器通电试运行前,开关应置于停机位置。开机、调试、停机等过程应严格按说明书中指出的操作顺序进行。通电后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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