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供销社防汛应急预案

日期:2018-02-13 11:10 来源:建宁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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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本社主要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组织好灾区所需生产、生活物资的供应。为贯彻落实成员单位的防汛责任制,切实保障我县防汛物资的供应,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更好地发挥供销社防汛抢捡物资供应保障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

  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本社成立以县社领导、职能科室相关人员组成防汛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处置工作。各乡镇基层社和公司按照职责,接受县防指和县供销社的统一调度,具体落实防汛物资的调运工作。

  二、预案启动

  根据降雨、水位等标准,建宁县对汛情分为一般汛情、重要汛情、重大汛情和特大汛情四个等级,汛情等级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布的汛情通报为准。当县防指发布汛情警报,明确我县汛情等级达到重要汛情时,县社主管科室要立即向县供销社领导汇报,由县供销社领导决定启动本预案。

  1、汛期,储备单位严格落实储备任务,县供销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防汛物资保质保量储存到位。

  2、汛情等级为重要汛情时,县供销社分管领导到岗指挥;汛情等级为重大汛情及以上时,县供销社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他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

  3、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县防指统一部署,县供销社通过召开紧急会议、电话和书面紧急通知等方式,迅速部署防汛物资调运工作。县供销社和储备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接受物资调运指令。

  4、县防指下达物资调运指令后,县供销社迅即进行统筹安排和调度。储备单位应立即执行,并在物资装运后立即将数量、质量情况报县供销社。

  5、县供销社应随时掌握防汛物资库存情况,根据灾情进展及时做好向外组织或调剂物资的准备。当发现储备物资可能不够用时,应立即向县防指报告,根据县防指指令迅速组织或调剂物资缺口。

  6、灾害过后,储备单位及时对防汛物资调用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县供销社,汇总后向县防指和县委县政府汇报。

  三、抢险队伍及物资

  本社成立以廖明东任组长的防汛抢险应急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紧急情况下防汛物资筹集、分配、调拨和抗洪抢险。

县供销社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地址:建宁县五星粮食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储备编织袋3000条。负责人:曾清亮(联系电话:13375975586)、黄水英(电话:15959828193)

四、基层单位应急防控措施

1、各基层社、公司在防汛期间接受县防指和县供销社统一调度,具体落实本单位防汛措施。

2、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健全完善防灾预警、通报联系、值班等工作制度;密切与气象、水文、防汛等部门保持联系,掌握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加强汛期巡查,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与县社防汛办(电话:3982646)联系,确保损失降至最低。

3、各基层供销社、公司在汛期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所属经营场所开展防汛大检查,重点对旧商场、旧门店、旧厂房和处于地势低洼地带、靠近陡坡的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危房、危墙、老旧设施等薄弱环节进行除险加固,防止房屋坍塌事故发生;驻村工作队要深入驻点村加强隐患排查工作,配合村委落实防汛防灾措施,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4、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重视防灾期间的人员生命安全和物资产品安全,充分发挥供销社职能,保证物资储备、调动、供应渠道畅通,确保满足群众需要。同时注意加强物资管理和养护,科学存储,确保供应物资的质量不受影响。

5、各基层供销社、公司在灾害过后,要及时把受灾情况和对防汛物资调用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县供销社,汇总后向县防指和县委县政府汇报。

  

五、建宁县供销社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廖明东(13507565588)

  副组长:刘时传(13806973858)

  组 员:邹立忠(15959828921)

      曾清亮(13375975586)

      杨克平(18960541778)

刘用明(13616953885)

  后勤保障:梅耐洪(13950907950)

徐园根(18906983219)

       林意红(18905980168)

  

防汛值班电话:县供销社3982646、3981900

 

 

              建宁县供销社

               201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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