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源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和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27 21: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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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所站,乡直(属)有关单位:

近两个月以来,连续晴好高温天气,没有有效降水,气侯持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现已经进入2019年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又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典,野外用火点面广,管理难度大,防控形势严峻。为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以及全国和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和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及相关所站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村、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以底线思维守住防火责任。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和特殊敏感时段,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火源管控,及时发现报告火情

林业站要加大指导、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森林火险响应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火情预警监测,强化对林区居民点、耕作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护监控力度;要加强护林员的管理,确保护林员按时巡逻值守;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组织实施,逐一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严防跑火高森林火险天气及时下达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各村干部深入林,加大巡护密度和频率,加强林区巡护看守和违章用火查禁,加强对智障人员、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监护,落实监护人监督责任,严防玩火弄火引发火灾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注重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各村要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宣传重点,通过广播、LED屏、微信等媒介和刷新宣传牌、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条例》进林区、进家庭、进校园,努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中小学校要通过开展“森林小卫士”形式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携手中、小学学生共同增进社会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四、坚持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

各村要完善扑救预案,补齐配强扑救力量,备足配齐扑救物资,全面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各项准备,一有火情,迅速出动,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村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扑火人员安全;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对特殊地形、植被、气候环境下扑救困难大、危险性高的火灾,要申请调集专业消防队伍进行扑救,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通畅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保持政令、信息畅通,确保火早报告。重要节假日和高森林火险期,要全员在岗在位,随时准备处置火情。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实行火情零报告,各村于每日17:00时将本森林防火工作情况上报乡党政办和乡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乡党政办联系方式:3222340;乡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联系方式:3222105)

 

 

溪源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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