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0-03-25 09:06 来源: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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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旅安〔20205

 

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工作,现结合我县文旅行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具体行动计划如下:

一、 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治理行动,督促旅行社进一步完善旅游包车租赁管理机制,落实旅行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合法租赁旅游包车。旅行社必须与具备旅游客运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旅游包车合同,依法严惩违法违规租用旅游车辆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旅游团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游客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旅游交通安全环境。 

二、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文旅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开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特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旅行社旅游包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三、 整治重点与工作内容

(一)加大对旅游社租赁旅游包车环节的监管力度。要求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辆必须与旅游客运企业签订规范的、双方责任明确的租用合同,旅行社不得租用无相关运营资质的车辆。重点检查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的营运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车辆状况是否良好、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等。

(二)及时消除隐患。加强与交通、公安、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过程开展联合检查指导,重点了解旅游车辆安全性能状况、车辆保险情况、按规定配备驾驶员情况以及驾驶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意识、驾驶技术等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配合应急管理、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整治,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严防旅游包车“带病”上路,严禁租赁即将退出客运市场的卧铺客车,一旦发现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处。

(三)深化旅游包车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旅行社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推动旅行社建立租赁旅游包车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租用车辆合法合规。

(四)加大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与有关部门联合定期有针对性的开展旅游交通安全教育,对旅游客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旅游客运安全知识。出行前导游(领队)要对旅游者进行安全宣传和提示,带团过程中要提醒司机注意休息,不要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旅行社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明确整治工作的分工与责任,要自觉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方案的实施,加强自身管理及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县文体和旅游局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在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工作中做到信息共享,步调一致。 

(三)完善预案,强化应急处置。要督促旅行社完善旅游包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有关企业、部门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团队交通事件,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严防漏报、延报、瞒报等行为。

 

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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