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均口镇官常村王坑路口至坪石路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均口镇官常村王坑路口至坪石路口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均口镇官常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均口镇官常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二、工程概况
(一)建设单位:建宁县均口镇官常村民委员会
(二)工程名称:建宁县均口镇官常村王坑路口至坪石路口改造工程
(三)工程要求:
1、工程施工地点:建宁县均口镇官常村
2、建设范围内容:建宁县均口镇官常村王坑路口至坪石路口改造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设计及业主核定为准;施工图以业主提供的为准。
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06000元(工程造价包含税费、保险等一切规费),下浮K值为:5%。最终造价以实际工程量验收并下浮5%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 、包安全。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6、工 期:总工期为4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未提供相以下资料的不予售卖招标材料:
3.1.必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经年审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费用
1、招标文件售3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中标当日需向业主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中标当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工作时间的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分截止。
2、报名地点:建宁县荷花东路2号(商会大厦7楼7-2室 联系人:黄女士,电话:18859884102
3、投标时间:2019年12月23日15:00 时开标
4、投标地点: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5、投标人报名序号即为投标人代表球号,不再另行抽取投标人代表球号。
6、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签到的截止时间前,持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入场,由投标人代表进场以报名顺序签到,再由招标人代表从所有投标代表号码球中随机抽取三个号码球,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球对应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球对应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逾期未到达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六、付款办法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由中标单位全额垫资施工,工程竣验收合格后且上级部门工程款到位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剩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一年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无息申请返还保证金,但承包人仍需履行法定的保修义务。
七、业主要求及违约责任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三天内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保证满足本工程要求的机械设备进场,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中选单位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确定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停止施工作业,由施工单位赔偿损失。
3、施工单位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4、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应规范操作,防止事故发生。应按施工要求建立施工保险,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八、补充部分
预算书中没有的工程若需施工,另行协商,按实际现场签证结算
九、本须知解释权归均口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所有。未尽事宜在执行中补充修正。
招标人: 建宁县均口镇官常村民委员会
代理公司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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