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1-08-14 16:33 来源:建宁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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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建环函〔2021〕1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108-350430-04-05-263834)

  三、项目建设地址: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及 4 条支流,包括富田溪、容驷河、开山溪、川坳溪。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工期:19个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1)尾水人工湿地工程:新建潜流式人工湿地13.7亩,引流坝2处;(2)人工浮岛工程:新建碳纤维生态浮岛14000平方米;(3)新建生态护岸10.64千米;(4)新建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含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配备实验室采样分析仪器设备提升监测能力;(5)开展流域生态环境(地下水、河流水库等)调查评估建立基础数据库。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188.6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八、节能评估意见:该项目年耗能总量7.656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其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审定(濉政文〔2021〕83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其他事项:请据此批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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