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建宁闽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建发改投资〔2021〕46号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福建建宁闽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
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建宁县九县石乡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福建建宁闽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建乡旅〔2021〕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建宁闽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018-350430-77-01-069982),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建宁县九县石乡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址: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
三、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根据功能分为管理服务区、科普宣教区及自然景观保留区等三个区域。总建筑面积为1563.37平方米,其中:(一)管理服务区:其中科普宣教用房为2层建筑,总建筑面积1011.39平方米;服务设施用房为1层建筑;总建筑面积481.98平方米;莲产品展示设施建筑面积70平方米。(二)科普宣教区:由道路、交通节点、绿化组成。(三)自然景观保留区:保留原自然风貌。
五、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2017.75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1680.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78.46万元,预备费58.7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福建建宁闽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概算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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