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建发改投资〔2022〕5号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建文旅〔202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201-350430-04-01-574108)建设,对加快文化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和谐发展、实现建宁旅游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圳头村。
三、项目单位: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规划新建综合服务中心、“三之”“五子”文化展示中心、闽越文化展示中心、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交流中心等总建筑面积35545.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市政管网、生态旅游公厕、生态停车场、游步道、旅游标识系统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4555.60万元,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建宁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建政文〔2022〕5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函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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