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三明建宁里心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建发改投资〔2022〕14号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福建三明建宁里心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宁县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来《国网建宁县供电公司关于福建三明建宁里心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建电发展〔2022〕11号)文及有关附件已收悉。为满足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福建三明建宁里心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105-350430-04-01-265498),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宁县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宁县里心镇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变电容量18兆伏安,新建架空线路0.04公里、电力电缆0.19公里。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64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投资。
七、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他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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