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徐正元、陈信华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1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闽(2020)建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321号 |
花园道贷款组合三号(香港)有限责任公司 |
抵押权 |
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2号商会大厦B幢4层427、409、410 |
依据建宁县人民法院(2025)闽0430执恢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公告作废 |
公告单位: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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