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吴祖林、林晓娟

日期:2025-02-18 17:10 来源: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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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021

  吴祖林、林晓娟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青山南路1号青山南苑3幢2层205-2的建房权证字第20090886号 ,建国用(2010)第10101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祖林、林晓娟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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