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美英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023
陈美英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濉城镇西门口4号C幢2层205的建房权证字第3261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美英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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