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陈信华、徐正元

日期:2025-02-24 10:59 来源: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2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0)建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321号

花园道贷款组合三号(香港)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权

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2号商会大厦B幢4层413

依据建宁县人民法院(2025)闽0430执恢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