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声明---甘家胜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甘家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水南金钩山10号A幢5层502的建国用(2011)第1010338号,建房权证字第20110532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甘家胜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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