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曾耀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038
曾耀华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溪口镇溪口村东坑口65号1幢3层301的建房权证字第20140967号,建国用(2014)第10105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耀华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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