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何玉良

日期:2025-04-28 15:44 来源: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070

  何玉良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河东路62号文庭丽景6幢10层1002室的闽(2023)建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66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玉良                  

  2025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