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阮文献

日期:2025-07-02 16:45 来源: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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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4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0)建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581号

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抵押权

建宁县濉溪镇河南西路51号健翔锦苑2幢9层902室

依据建宁县人民法院(2024)闽0430执恢2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公告作废

2

闽(2020)建宁县不动产权第0004160号

阮文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建宁县濉溪镇河南西路51号健翔锦苑2幢9层902室

依据建宁县人民法院(2024)闽0430执恢2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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