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谢炳根

日期:2025-07-16 08:56 来源: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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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110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城关村新生街20号1幢1层的建国用(1992)字第1232号、建房字第25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炳根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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